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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21款1.股東會決議日:104/06/182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:(1)董事:福村建設(股)公司代表人:蔡茂禎(2)董事:陳進財(3)董事:福村建設(股)公司代表人:高繼祖(4)董事:正文科技(股)公司(5)董事:蔡馨日彗(6)獨立董事:梁修宗(7)獨立董事:詹惠芬3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: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之營業項目。4.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:至第7屆董事會任期結束為止。5.決議情形(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):表決時表決權總數為195,307,071權數,票決結果-贊成:169,025,620權數;贊成比例:86.54% 反對: 22,559,776權數;反對比例:11.55% 棄權: 3,665,897權數;反對比例: 1.87% 未投票: 55,778權數;反對比例: 0.02%6.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董事姓名及職稱(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,以下請輸〝不適用〞):福村建設(股)公司代表人:蔡茂禎、福村建設(股)公司代表人:高繼祖、蔡馨日彗等3位董事7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:(1)福村建設(股)公司代表人:蔡茂禎董事擔任本公司100%轉投資之東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、聯茂(無錫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、廣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、茂成電子科技(東莞)有限公司董事長、聯茂(仙桃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。(2)福村建設(股)公司代表人:高繼祖董事擔任本公司100%轉投資之東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、聯茂(無錫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、廣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、聯茂(仙桃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。(3)蔡馨日彗董事擔任本公司100%轉投資之東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、聯茂(無錫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、廣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、茂成電子科技(東莞)有限公司董事、聯茂(仙桃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。8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:東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:廣東省東莞市虎門鎮北柵村南坊工業區東坊大道168號聯茂(無錫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: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東亭鎮錫山經濟開發區春暉東路35號廣州聯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:廣東省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永和經濟區華峰路2號茂成電子科技(東莞)有限公司: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黃牛埔管理區168號聯茂(仙桃)電子科技有限公司:湖北省仙桃市黃金大道東段88號9.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:高階銅箔基板、膠片、多層壓合基板專業代工。10.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:主要係本公司100%轉投資事業,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。11.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,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:無。12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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